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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日期:2013-08-27发布作者: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浏览量: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方案

为迎接第29个教师节,弘扬尊师重教的主题,更好地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表彰我校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所做的突出贡献,学校党委决定,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人数

全校教职工,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者均可参加。本次评选出的“教书育人楷模”总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人员不超过6人。

二、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或行政服务工作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学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其中一线教师要求至少完整担任过一届班主任工作。

三、评选步骤

1.推荐报名。以个人自荐、科室举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自荐人或推荐人填写《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自荐)表》(表格见下页附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于829日下午400之前发送到陈柳qq邮箱94222967@qq.com

2.民主测评。根据报名结果,组织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考核。征求相关科室、教师和学生的意见。

4.党委会讨论。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表彰人选。

5.公示。在鹏达校园网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教师节表彰宣传。在教师节期间,对公示合格的“教书育人楷模”进行表彰,并对其先进事迹做广泛宣传。

中共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