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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知识
信息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日期:2013-03-13发布作者: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浏览量: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我们通常把社会保险的内容简要概括为“五险一金”,具体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职工在暂时失去工作或转换职业期间,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发生困难时,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失业后,可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申请领取政府的失业救济金。

& 医疗保险:

是劳动者因患病需要治疗时,由政府向其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退休后,不再缴费)。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职工缴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一般医疗服务,其余基金作为社会统筹,用于全体参保人员的特殊医疗服务。

&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事故伤残、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时,由政府向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根据现行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政府给予税收优惠,职工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政府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政党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根据现行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国家给予税收优惠,职工个人不缴费。

& 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