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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日期:2016-04-30发布作者: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浏览量:

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收费项目

中专学费

住宿费

教材费

校服费

收费标准

2700元/年

150元/学期

预收400元

预收335元

收费依据

1.中专学费、住宿费依据《吉政发办[1999]24号》文件规定收取;

2.其他所有代收费项目均依据《吉省价综[2011]224号》文件规定,按定价收取,多退少补。

优惠政策

1.吉林省及外省区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免交全部中专学费;

2.长春市城区非农村户籍学生,享受长春城区免学费政策,第一、二学年免交1000元学费,第三年免交500元学费;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城市生的10%)享受免学费政策,免交中专学费(按学年评定);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在校生的15%)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补助2000元/年(按学期评定),两年4000元。

特别说明:学校今年实施精准扶贫计划,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免收所有费用,并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