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中专工字[2013]1号
签发人:李玉梅
关于表彰孝敬老人“好儿媳、好女儿”、
操持家务“好妻子”、教子有方“好妈妈“的决定
为纪念三八妇女节,表彰我校女教工在家庭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经各工会小组选举推荐,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授予甘秀华等六名同志孝敬老人“好儿媳好女儿”荣誉称号;授予胡颖等四名同志操持家务“好妻子”荣誉称号;授予李东来等八名同志教子有方“好妈妈”荣誉称号。
表彰名单:
孝敬老人“好儿媳好女儿”:甘秀华、张春梅、王爱红、孙晶波、周红、于峰
操持家务“好妻子”:胡颖、徐艳、王连华、史为华
教子有方“好妈妈”:李东来、李惠芳、王颖、李珍珍、崔晶波、李艳杰、宫亚凤、关春娟
这些同志在家庭中,孝敬父母公婆,爱家人,支持丈夫工作,精心操持家务,悉心教育儿女,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她们的家庭和睦、幸福,为社会创造了一份祥和和安定。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励,也希望全体女教工向她们学习,勤俭持家,孝老爱幼,为建设文明长春做出新贡献。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