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中专党字[2013]7号
签发人:李玉梅
关于表彰“教书育人楷模”的决定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全校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在第2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党委在全体教工中组织开展了“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经过推荐评选,党委审定,决定授予韩冬梅等16人“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教书育人楷模,集中体现了我校广大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是广大教职工的杰出代表。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校教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为提升我校的教育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韩冬梅、吴限忠、王迎、李广荣、王忠玲、鲍洪艳、潘书言、冯丹丹、王颖、林丽娜、刘杰慧、刘淑英、祖峰、贾洪颖、周香春、蔡德春
中共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表彰 决定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办公室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