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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长二中专党字【2014】03号
信息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日期:2014-04-17发布作者: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浏览量:

长二中专党字[2014]03号 签发人:李玉梅

中层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从严管理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梯次配备、注重年轻化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主要职责

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职工作。

三、选拔任用

(一)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理想追求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教师,热爱学生,积极投身教育改革,与时俱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正确行使职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联系群众,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中层干部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中层干部初任年龄(不含团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5.团委书记(副书记)应是中共党员,有班主任或政教工作经历,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原则上40周岁转岗;

6.担任中层正职的,原则上应该具有中层后备资格。

7.身心健康。

(三)选拔方式:

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选拔,任免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也可通过民主推荐、考核、测评等方式党委直接任命。中层干部采取“三年轮岗交流”制度。三年轮岗交流时,采用竞聘中层岗位资格方式进行,竞聘程序同竞争上岗一样。中层岗位出现空缺时,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竞争上岗时,若岗位只有一人报名,取消该岗位竞争。

(四)竞聘程序:

1.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为7人以上,总人数为单数,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成员为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竞争的各项具体工作。

2.制定公布方案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拟竞争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3.公开报名

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由本人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4.资格审查及公示

由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查合格的竞争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布。

5.竞聘方式

(1)笔试:经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理论、领导管理、应用文写作等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演讲:竞聘者按抽签顺序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主要包括自己担任中层职务的资质、优势及做好应聘工作的设想与思路,时间为5分钟。

(3)答辩:竞聘者演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由领导小组针对竞聘者演讲内容提出1―2个问题,当场答辩,时间为3分钟。

(4)群众测评:竞争上岗人员全部演讲完毕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领导小组测评:领导小组依据竞聘者资格条件、能力水平、平时表现、笔试、演讲、答辩等进行测评,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6)组织考察:由竞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30%)、民主测评(40%)、领导小组测评(30%)核算成总成绩,确定拟任人选。

6.公示与任命

对拟任职的人员名单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如不影响任职,由学校党委任命,并上报市教育局党办备案。学校党委要下发正式的任免文件,干部任免表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五)中层干部年满男53周岁、女48周岁的,原则上不再聘任;因机构改革,撤销或合并科室的富余中层干部,自然解聘;凡不胜任和不宜担任中层干部工作的,应及时予以免职。凡被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六)中层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为三年。

四、教育培训

(一)对中层干部的培训采取市教育局党委培训与学校培训相结合、分散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中层干部要自觉参加培训,修完规定内容。

(二)中层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有关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

(三)中层干部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五、考

(一)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2.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项目及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在每年十二月份,采取民主测评、教工大会群众满意度测评、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1.民主测评

包括本科室人员测评、中层干部之间互评、领导测评,从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进行打分,重在工作实绩,共100分,年度考核(在年终时随全体教职工同步进行的考核)和教代会群众测评按百分率折合成分数记入本考核之中,按本科室人员测评占10%,中层干部之间互评占25%,领导测评占35%,年度考核绩效占10%,教工大会群众测评占20%的比率计算出被考核人的最终考核分。

2.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是对完成学校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的考核及对工作完成效果的考核。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总务科、应急办等相关科室,对中层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每学期末提交一次,交到党委办公室汇总。平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实行加减分计入民主测评:

(1)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分,扣至20分止。

(2)完成任务成绩突出,个人或部门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酌情加1-10分。

(3)因本人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酌情扣1-10分。

加减分数的确定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教工大会群众测评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中层干部进行述职。

(2)进行群众测评,由参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进行打分。打分平均数按5%比率计入民主测评总分中。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1.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1)优秀:考核分在80分以上。

(2)称职:考核分在70~80分。

(3)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70分。

(4)不称职:考核分在60分及以下。

2.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考核结果两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出复核意见。

3.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4.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被考核人,党委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劝勉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帮助其改进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相关规定调整其领导职务或另行安排工作。

(五)考核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玉梅、宋德印

组员:董立平、乔宏、包贵江、张金平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在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2.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要认真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保证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六、待遇

(一)中层干部一般应兼任一定量的教学工作,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应考虑其从事单位管理工作方面的成绩。

(二)实行中层干部岗位津贴制度。

(三)中层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支教等,学校在职务、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

七、奖惩

(一)对在学校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层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因工作失职或以权谋私,给国家、集体和师生利益造成损害的中层干部,视其危害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交流与回避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层干部要进行交流:

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的;

3.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需要交流;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层干部需要回避:

1.凡与本校领导有夫妻关系、夫妻双方近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直接隶属于该领导人员的中层领导,也不得在本校从事人事、纪检及财务工作;

2.学校党委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附件:《长春市二中专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及考核标准》

中共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4年4月13日

中共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4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长春市二中专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及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品德:20

1.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熟悉岗位知识有事业心,理论水平较高。

2.热爱本职工作,有大局观念,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兢兢业业。

3.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4.任劳任怨,全心投入工作,为学校尽心尽力。

能力:20

1.能根据学校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

2.工作能力强,胜任工作,工作思想清晰,切实可行。

3.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善于配合,处理好各方面关系。

勤份:15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肯于吃苦,不计较。

2.服务精神好,经常深入群众,深入了解教师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3.工作效率高,工作有条不紊,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雷厉风行,办事不拖拉,处理工作及时。

绩效:15

1.创造性开展工作,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有进展、有突破,成效明显。

2.工作中以身作则,敢于承担责任。

3.工作作风民主,爱护团结同志。

廉政:15

1.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廉洁自律,坚守清贫。

3. 大公无私,克己奉公。

学习:15

1. 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肯于思考,勤于总结。

2. 学习国家大政方针、教育理论及专业知识,学以致用。

3. 有独到的观点和看法,经常发表有价值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