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落实《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承诺书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承诺严格遵守《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的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师德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到:
一、严格遵守五条禁令
不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不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不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二、遵守学校师德行为规范要求
(一)品德修养常规
1.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先做到。
2.服装整洁大方,讲究卫生,女教师不得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严禁衣冠不整及穿无跟拖鞋上班。
3.宣传并使用礼貌语言。不在学生面前说脏话,不说抬高自己、诋毁同行、不利于同志之间团结的话。
4.尊重学生人格,不准利用上课时间停课批评学生,对学生不得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爱护学生,学生遇到危险时,教师必须挺身而出。
5.教师不准与在校学生谈恋爱,男教师不准让女学生进入教师宿舍,不得单独领女生外出。
6.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所有教职工不得在酒后进入课堂上课、辅导或从事其它工作。不准酒后与学生或家长谈话,不准酒后与学生、家长、同事发生纠纷或出现其它不负责任的失态言行。
7.教职工应自觉维护学校和自身形象,不得有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行。
8.严禁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9.洁身自爱,自觉抵制黄、赌、毒。
(二)办公室常规
1.办公台上的作业本、用具要放置整齐。2.按时上班。上班时,应先到办公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上班应在办公室备课、批改、学习。除上课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者,要向科室负责人打招呼。
4.不得在办公室喧哗、高谈阔论、看小说、写私人信件、办私事。
5.上班不得听耳机、上网聊天、打游戏。 6.自觉值日,清扫卫生。
(三)学习与会议常规
1.按时出席学校召开的会议,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2.参加学习、会议要带笔记并作记录。
3.在学习、会议中不交头接耳、不看报纸、杂志、小说,不随便离场。
4.学以致用,写好心得笔记及教育教学论文,并指导实践。
(四)其他方面
1. 准时参加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不在学生面前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及大声说笑。
2.不准在办公室煮食、用电器、打麻将。3.不随便留宿外人,需要留宿时先向学校保卫科报告。
4.爱护公物,办公及宿舍用品、图书资料、工具等用后要及时归还学校,杜绝浪费及化公为私的恶劣现象。
5.不得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烟蒂和其它杂物。6.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要主动下车,不乱停乱放车辆。
7.严禁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参加政治学习、听课、业务活动时要自觉关掉通讯工具或启动“振动静音”功能。
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接受学校给我的纪律处分。
承诺教师:长春市二中专全体教师
2013年3月12日